社会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时间: 2024-02-04  作者:   浏览次数: 1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苏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和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00款直接进入网站的代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与相关学科负责人等组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制定《社会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组建材料评价和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综合考核,审核拟录取名单等。

3、加强招生考核和录取过程中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处理申诉和复议等工作等。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4年社会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板块相关招生工作板块:https://yjs.suda.edu.cn/8385/list.htm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高尚的道德品格;

2、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应具有高水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二)“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3、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4)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5)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4、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或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小语种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的证书,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导师意见予以认定。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审核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时,除国家和学校鼓励建设的交叉学科外,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毕业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报名时需要提供三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见苏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录材料提交清单。

(二)2024219-310日,申请人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yjs.suda.edu.cn),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

(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上传系统各项报考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复审及材料留存。届时另行通知。

五、材料评价及综合考核

(一)材料评价标准(仅“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评价材料如下:

一级指标

级指标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15)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10)

外国语水平

外国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10)

科研成果

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等(30)

创新潜力

科研潜力(20)

研究计划等(15)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包括汇报与问答等形式,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外语水平考核,30分,主要是对考生外语听说读写等方面能力和水平的测试。综合素质考核,7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以及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组建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由考核小组每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

六、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申请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880539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mxli@suda.edu.cn

学院(部)主页:/

八、其他事项

1本单位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5880536,电子邮箱:zhujin@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本细则由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苏州大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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